药材进口报关全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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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口药材报关与口岸检验方面,修订稿规定,凡中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品种,其检验标准应当执行中国药典现行版标准;中国药典现行版未收载的品种,其检验标准应当执行进口药材标准;中国药典现行版、进口药材标准均未收载的品种,其检验标准应当执行部颁药材标准等其他药材国家标准。
一、进口药材报关流程
1.进口商检。进口单位向口岸药品监督1申请《进口药材通关单》和《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
2.进口单位持《进口药材通关单》和《进口药材口岸检验通知书》向海关申报,海关凭口岸药品监督1出具的《进口药材通关单》,进口药品的报关验放手续。
二、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材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三、药材必须从允许药材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材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材通关单》放行。无《进口药材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药品检验机构按照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进口药材进行抽查检验
四、进口药材一般贸易进口报关所需资料
报验单,箱单,合同,1,提单,正副本原产地证,保险单,批件(一批一证,一年有效期),成分检测报告,制造工艺流程 正本植检证(药品则不需要),生产日期证明,生产加工说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药检所通关单,口岸检验通知书
《进口药材批件》分一次性有效批件和多次使用批件。一次性有效批件的有效期为1年,多次使用批件的有效期为2年。《进口药材批件》编号格式为:国药材进字+4位年号+4位顺序号。
进口药材一条龙海空运清关联系人:倪先生
进口药材在上市流通前,应当经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流通。
药材进口报关全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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